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序推进全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一步规范老旧电梯拆除、改造、安装、调试全过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是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的重点民生工程,具有工序复杂、交叉作业多、高空作业频繁、安全风险高等特点。《通知》明确,施工单位履行首要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统筹监督责任,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住建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严把开工关口,全面规范前期筹备管理。所有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项目开工前,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专项方案审查、严格施工报备程序、严格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居民公示告知,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扰民问题。同时,细化现场管控,落实封闭标准化施工,从严管控高空作业、临边作业、井道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等高危环节,规范井道及土建施工管理,强化文明施工管控,加强通信、供电、供水、供气、消防等既有管线设施保护。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完成全面自检自查,整理完善全套施工资料、安全管理资料、设备技术资料。自检合格后依法申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未经检验合格并完成验收备案的电梯,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每日巡查、每周排查、全覆盖整治”隐患排查机制,形成排查、登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施工单位要每日开展施工现场自查自纠,重点排查防护设施、机具设备、临时用电、作业行为、井道防护等关键点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每日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制止不规范施工行为;监理单位要全程跟踪隐患整改情况。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抽查、暗访、督查力度,对隐患问题突出、管理混乱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将老旧电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内容,对存在无资质施工、方案虚设、防护缺失、违章作业、隐患拒不整改、野蛮施工、扰民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限期闭环;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隐患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文|记者 符映雪


